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7

家有炮竹碎屑须罚款,关税局矫枉过正!

我身为马青总秘书对昨日关税局总监拿督阿都拉曼所发表的言论深表遗憾,并认为有关当局对烟花爆竹碎屑罚款的条例是一种矫枉过正的举动。

其实关税局的任务是取缔烟花爆竹的走私活动,而且必须从源头做起,若关税局执法人员在新年期间挨家挨户地寻找碎屑,将使人民在佳节期间无端端惹上官非,由于根据爆竹碎屑来取缔住户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可能导致官员滥用权力,故意刁难老百姓。

马青对关税局严厉取缔非法燃放爆竹烟花的举动表示赞同,但要彻底解决这件事首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加紧取缔及严惩那些非法进口的不法之徒,但执法人员却因发现那一两片碎屑而对有关住户采取的罚款行动,这未免太过分了。

任何人都不能排除烟花爆竹碎屑可能是被风吹而路径门前或邻居故意在其家门前燃放烟花及爆竹事后碎屑不幸地被执法人员发现,而导致住户殃及鱼池,从法律的角度是非常牵强而且住户被罚是极为不合理的,更何况以碎屑作为证据也属于法律灰色地带,有必要去厘清。

我个人认为现有的法令已赋于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捉拿非法燃放爆竹烟花的人士,若有人现场燃放爆竹而遭关税局官员对付,马青绝对尊重当局的执法行动,但不应在事后执行逮捕或罚款的行动。

Tuesday, February 13, 2007

大水灾之后,该如何善后?


印尼首都雅加达连日受到豪雨袭击,导致发生严重的大水灾造成10万人流离失所,电流、水供、多条公路与铁路全都中断,雅加达市中心的交通几乎瘫痪。印尼首都与两个月前南马的大水灾情景非常相似。虽然柔佛离雅加达千里之外,但柔佛人还是提心吊胆,担心第三波水灾会来临,简直是闻“雨”色变!

两次大水灾的确给十多万南马人留下抹不掉的烙印。回想过去两个月以来,赈灾物品从各路运到柔佛州,捐款也连绵不绝,民间组织与志工团团员投入赈灾工作,充满着爱心与人间温情。这一切全都还历历在目!

水灾之后,副首相纳吉已宣布发放两次水灾的赈灾基金给灾黎,不幸的是有人趁水打劫,迫使当局必须小心坚定鉴定灾黎身份,避免有人鱼目混珠,以假灾黎身份获取政府的赈灾金。冒充灾黎向政府索取赈灾金是一种完全无法被宽恕的罪行,当局应该揪出这些企图骗取他人的同情心的无良假灾黎,并将他们绳之以法。

在一些地区,不法之徒在多个救灾中心登记为灾黎,无论是屋主还是租户,一个家庭竟然出现多名成员个别登记为灾民,企图领取多份的赈灾金。也因如此,导致当局在发放赈灾金方面进展缓慢,有一部分灾黎因分文未领而怨声载道,甚至向政府单位发难,人民代议士也无法幸免成为他们的出气筒。

我认为以上的乱象是可以制止的,社会福利部必须检讨登记灾黎手续,配合工艺资讯时代,全面将登记工作电脑化,而不是登记在沿用数十年的大簿子,只要赈灾中心设有电话及网络设备,工作人员就可将灾黎名字输入电脑查询,立刻鉴定有关人士是否已经重复登记,同时依据地址查出一个地址拥有多少灾黎,这样就能有效杜绝假灾黎。

经历了水灾浩劫之后,中央与州政府当务之急必须未雨绸缪,拟出全盘性的治水计划,尤其是哥打丁宜、峇株巴辖及昔加末地区,中央政府务必紧急拨款,改善上述三区排水系统,加宽与加深河道,扩建水坝,利用水泵,将积水排出大海,看来政府至少要拨出数以十亿令吉方能有效解决水灾问题,若以这次高达20亿令吉水灾损失来估计,排水计划虽需耗费巨额,但长远来看是符合经济效益的。

另一方面,老百姓肯定欢迎政府拨出5亿令吉作为灾黎低息贷款,加上农业部给予遭遇水灾的畜牧业养殖业及种植业的援助金,我们期盼各金融机构及相关机构能省略繁文缛节,马上将援助金发放给受影响的灾黎,以解燃眉之急,不要再出现“小拿破仑”故意刁难,导致灾黎无法享受政府所给予的一切援助。

Thursday, February 8, 2007

政府须透明增公信力

自今年11日起,雪隆五条主要大道收费涨价,引起市民激烈反弹。虽大道过路费提高,塞车问题仍然无法根治,造成“付费后还须塞车”,这是驾车人士最为不满之处。

追溯历史,大道合约皆是在敦马哈迪医生时代签署的,当时的工程部长也是三美维鲁,因此,他很难逃其咎,许多道路使用者很自然地将大道收费涨价归咎于三美,工程部长则再三强调是当时马哈迪以强人领导方式,执意批准合约予几家私人公司,这个说法也很难自圆其说。

无论工程部长三美如何解释,老百姓都会先入为主,认为大道合约对经营者绝对有利,很大程度上他偏帮大道公司,若不调高过路费,政府必须赔偿损失,而且赔偿的数额还是一个天文数字!

大道合约真的威胁到国家安全吗?为何政府与私人界签署的大道合约必须列为官方机密?一份商业合约或私营化合同存在足以危害国家安全的资料可说是匪夷所思,即使当时的政府真的有疏忽之嫌,大可提出来检讨或修正,以免重蹈复徹,这种政治道德勇气反而赢得人民的激赏!

如果说政府与私人界签署合约购买军火或其国防配备,基于国家安全及军事策略考量,有关合约被列为官方机密还情有可原,简单的大道收费机制,充其量只涉及某私人公司的商业利益,完全与国家安全扯不上关系,所以老百姓质疑大道合约被列为机密文件的作法是可以理喻的。

我相信首相阿都拉所领导的政府将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文件,必有难言之隐,也很可能是很无奈的决定。阿都拉作为敦马的继承人,又不能出尔反尔或通过法律途径推翻大道合约,作为敦马时期的资深部长及后来升任至副首相,阿都拉在道义上又不能责怪或否决敦马时期通过的议决案,这是最令现任首相伯拉感到头疼的事情。

其实,道路使用者对过路费起价的决定可说习以为常,毕竟过去几年大道公司都锲而不舍要求政府调高过路费,否则国库赔钱,政府也忍痛依照“不公平的合约”作出不受欢迎的调高过路费决定,真是拿大道公司没办法!

无可否认,一旦大道合约被列为官方机密,人民根本无法行使知情权,也不可能得知合约内容。即使国会议员在上下议院提出,相信部长也可能以“该合约是官方机密”为由而加以拒绝。

我郑重希望政府能够检讨上述决定,解除禁令,将大道合约公开化,与其让民众胡乱猜测不如坦荡荡地公布详情面对现实,打造廉政及提高透明度,必须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进而赢得民心!


Tuesday, February 6, 2007

宁可得罪一人,也不负千夫

(上图)我与可敏及陈业夫在就事论事节目里针对这题目展开激烈的辩论

大马唱片业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与马青领袖针对歌曲版权费闹得沸沸扬扬,PPM总裁陈业夫声称是根据法律征收版权费,并把矛头指向马青,指责马青挑起种族课题,企图捞取政治资本云云。他还建议我,若反对1987年版权法令,不如加入反对党,难道执政党议员就不能对法律灰色地带提出看法?

此风波始于马六甲年景布置筹委会主席颜文龙向报界透露,许多商家投诉遭到版权公司追收版权费,不敢播放新年歌,进而破坏新年气氛,他要马青领袖正视及反映民意。我以马青总秘书身份回应颜文龙,重申马青多年来的立场,乃反对版权公司向非以播放音乐来赚钱的商家收取版权费。

翌日,陈业夫竟然对号入座,通过报章抹黑马青。掀起商业利益对垒公众利益的口舌战,陈总裁为保护其商业利益而大动肝火,是可以理解的,不过马青为民请命,又何错之有?理直气壮站在公义立场来维护大众利益,面对一夫所指,我不在意,若对不合情理法的版权收费也视若无睹,马青必会面对千夫所指也!

我提出PPM应公布所拥有版权的歌曲,陈业夫却回应“难道马青要资助广告费给PPM在报上公布200万首歌曲详情?”PPM为一家缴足资本的有限公司,每年收取数以千万计的版权费,却不愿公布到底拥有的200万首歌曲是哪一些?

正因为陈总裁指市面上九成以上的歌曲版权属于该公司,那么剩下的一成歌曲也高达20万首之多,商家也大可选择播放非PPM歌曲。所以我指PPM黑箱作业是有根据的指责,PPM不可以假定商家摆放电视及收音机,必会播放PPM歌曲,这是否定民众观看电视及收听电台的基本权利。

近年来PPM向传统咖啡厅、理发店、时装店及家庭电器店收取至少600令吉的版权费,是极不合理的做法。再者,PPM向来实施多重收费,例如ASTRO用户在缴交月费之后,还要向PPM缴交版权费,ASTRO早已还清转播音乐版权费予PPM,这些商家都不是靠播放歌曲来向顾客征收额外费用,PPM以本身的法律观点诠释,将1987年版权法令滥用到极点。

现在,连接线生在接通电话之前通过电话听筒播放音乐也中招,巴士、德士、工厂及婚宴,播放歌曲也要缴费。陈业夫还说,严格来讲,死人出殡奏哀乐也可以收费,只是PPM给“面子”不收费而已,还说若不满就去骂政府,PPM岂不是“超级政府”吗?

我承认现有的法令确实是有灰色地带,公共场所的定义见仁见智。例如租用酒店举行婚宴是私人宴会,PPM把它当成公共演出,播放正版歌曲也要缴交版权费是极不合逻辑的。因此,我建议政府当务之急,必须修正法令厘清公共演出的定义,以杜绝PPM继续收取不合理的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