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7

家有炮竹碎屑须罚款,关税局矫枉过正!

我身为马青总秘书对昨日关税局总监拿督阿都拉曼所发表的言论深表遗憾,并认为有关当局对烟花爆竹碎屑罚款的条例是一种矫枉过正的举动。

其实关税局的任务是取缔烟花爆竹的走私活动,而且必须从源头做起,若关税局执法人员在新年期间挨家挨户地寻找碎屑,将使人民在佳节期间无端端惹上官非,由于根据爆竹碎屑来取缔住户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可能导致官员滥用权力,故意刁难老百姓。

马青对关税局严厉取缔非法燃放爆竹烟花的举动表示赞同,但要彻底解决这件事首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加紧取缔及严惩那些非法进口的不法之徒,但执法人员却因发现那一两片碎屑而对有关住户采取的罚款行动,这未免太过分了。

任何人都不能排除烟花爆竹碎屑可能是被风吹而路径门前或邻居故意在其家门前燃放烟花及爆竹事后碎屑不幸地被执法人员发现,而导致住户殃及鱼池,从法律的角度是非常牵强而且住户被罚是极为不合理的,更何况以碎屑作为证据也属于法律灰色地带,有必要去厘清。

我个人认为现有的法令已赋于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捉拿非法燃放爆竹烟花的人士,若有人现场燃放爆竹而遭关税局官员对付,马青绝对尊重当局的执法行动,但不应在事后执行逮捕或罚款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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