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7, 2007

拼治安是長期的運動



當我小時,一旦頑皮或不想吃飯,媽媽總會說︰“等下叫警察來捉你。”長大後,許多母親還是用同樣的伎倆來阻嚇孩子要乖乖听話,否則又要勞煩警察叔叔出面了。古今中外,警察給人的印象總是鐵面無私,專門伸張正義的執法者,更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掌門人,無論男女老少總是敬而遠之,邪惡的匪徒更把警察當成剋星。但最近發生的一連串駭人罪案,卻使大馬警方頓時失去公信力及喪失原有的嚴威,還引起公憤,到底問題出現在哪里?是警方束手無策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10年前,當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在起訴鄧亮洪的宣誓書中,曾提及新山為惡名昭彰的城市,引起大馬人激烈反應,隨後新山治安不靖的報導幾乎不曾間斷過。近日來,新山犯罪率提升,匪徒公然挑戰法律及警方能力,連正副首相也公開承認需要改善新山治安,以讓外資安心,否則將殃及伊斯干達發展計劃。隨新山中華工會帶領五幫會館登高一呼,發動“十萬火急拚治安”簽名運動,許多民眾皆不約而同展開簽名運動,以示“自救”。雖然我可以體諒民眾情緒高漲,對警方極度不滿,但憤怒歸憤怒,它不能越演越烈或毫無節制地破壞社會的和諧與安寧。更令人遺憾的是,一些投機的政黨人士竟透過手機短訊散播具有煽動性的言論。正當民怨沸騰時,這類言論更容易引起“共鳴”,進而失去理智,作出發泄舉動。倘若國安部不介入調查及對付有關人士,我擔心會出現一發不可收拾的種族對立局面,屆時不僅是犯罪率提升,社會政局不穩定更會嚇跑外資,國家經濟因此陷入僵局。而警方漏夜查案並捉拿13位嫌犯,原本大快人心,但奇怪的是民眾似乎沒有太大反應,反而會質問為什麼會這麼快“破案”,難道必須把案件鬧得轟轟烈烈,問題才能獲得關注及解決嗎?新山市民倒希望警方天天保持同樣的辦事效率,治安情況務必出現好轉。憑心而論,新山地區發展迅速,警力不足是不爭的事實,一些警官也顯得力不從心。有時候,查案警官簡直24小時值班,處理幾項大案,連就寢時間也沒有,這也影響工作效率,武吉安曼有必要立刻增加刑事調查組人員,以分擔工作。我衷心希望增派400名警員入駐新山是個良好的開端,但原有警員的態度與工作表現也應改善,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新山警方必要時更應靈活地調派鎮暴隊、普通行動組及交警協助維持治安,倘若到處發生搶劫案,交警還大舉抓駕車人士犯規,難免令民眾有話說。我堅信警方也不願意被千夫所指,在增加警力之後,我建議警方與民間建立更好的聯系,如通過警方行動指揮中心在第一時間發布消息予所有電召德士,追查失竊轎車或匪車,德士司機又通過無線電系統給予警方有關匪車行蹤,我認為這必能取得良好的收效,進而發揮警民合作,守望相助的精神!“十萬火急拼治安”是一項持續性的群眾運動,不會因為總警長與華團領袖舉行對話,扣留13嫌犯,增派400警員之後而結束,在眾多華團領袖贊揚警方采取系列新措施改善新山治安的同時,我希望新山警方能夠提高士氣,向公眾證明他們是快準及平易近人的執法者!

防洪計劃須從長計議

本月10日,因一場5小時的雷雨,造成吉隆坡市中心一雨成災,敦拉薩路、蘇丹依斯邁路及安邦路交通癱瘓,巴生谷幾個主要地區如十五碑、甘榜巴魯及淡江水深6尺,連雪隆人寄以厚望的精明防洪隧道,因防洪工程尚未建竣,就先啟用而無法有效防洪,民眾就提出諸多批評。其實,耗資近20億零吉的精明隧道提早通車是因為隆市中心交通阻塞日益嚴重,工程部與水力灌溉局為了緩和交通擁擠,在尚未建竣防洪工程及集水池的情況下,就特別通融允許隧道通車。雖然出發點並沒有錯,但不幸的是在通車不到一個月,就發生罕見的大水災,可說時機不對,讓人又誤以為精英隧道剛啟用就失靈,即使水災后再詳加解釋其真正原因,恐怕民眾已有先入為主的看法,難以接受任何解釋。首相阿都拉對隆市水災感到失望,他訪問吉隆坡市議廳,希望找出問題的癥結,同時訓令市政廳與水力灌溉局加速完成防洪工程,以便一勞永逸解決隆市水災問題。本月13日的內閣會議決定撥出1億零吉予隆市政局,以增建10個防洪池以改善市中心的排水系統,然而,正當全球氣候變幻莫測的當兒,這筆款項充其量只能緩和水患問題,要根治隆市水災問題談何容易?記得過去幾年,雪州多個地區先後發生嚴重的水患,其中3年前發生在沙亞南及巴生一帶的水災損失最慘重,財物損失估計數億零吉。我認為雪隆發生的水患不能分開根治,它必須找出一個配套式的解決方案,畢竟巴生河流域是國家經濟命脈所在、工商業蓬勃發展地帶,若投下巨資解決巴生河上游的水患,這等同于把水災問題遷移至下游地區,即巴生及沙亞南一帶。因此中央政府必須與雪州政府及隆市政局尋找一個具體防洪的方案,絕對不可各自為政,這樣才能全盤性解決問題。長久以來,水力灌溉局都聘用國內外治水專家研究水患根源,然後擬出系列的行動來防洪,但是有關計劃一旦被提呈至首相署經濟策劃組,政府都會以“撥款不足”來否決防洪計劃,如今發生嚴重水災時,才倉促撥款,以進行亡羊補牢的行動。無可否認,要徹底解決巴生河流域水患問題是一項龐大的工程,至少耗資數十億零吉,除了全面加寬及加深巴生河域及興建河堤,增加集水池及泵水屋所有流入大小河域的垃圾都必須清理及隔開,這樣才能確保防洪工程成功。以經濟成本与效益來作比較,每一次雪隆大水災所帶來的財物損失都是數億零吉以上,雪隆每年的生產總值數百億零吉,而且都是節節上升,假如政府需要花費數十億零吉讓巴生谷告別水災,長痛不如短痛,我認為這項防洪工程是一項明智決定,符合經濟效益,更是刻不容緩!隨柔、雪、隆及丹州大水災的發生,我希望中央政府能夠改變思維,認真看待防洪計劃,採用全面性的策略根治水患,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既然在第9大馬計劃下已提出私人融資(PFI)概念來推動一些主要工程,但願防洪計劃不會再面對撥款不足的限制,改用私人融資的方式來防洪,最終政府及人民都會受惠 !

新山的未來怎麼樣?

每天翻開報紙閱讀南馬的新聞,幾乎離不開命案、攫奪、私會黨毆斗、假警捉人、摩多騎士被搶、破門行竊等案件,新山治安亮紅燈,亂象叢生,搞得人心惶惶,叫新山太沉重!最近,副首相納吉前往新加坡招商時,獅城商家對伊斯干達經濟發展計劃深感興趣,只不過對新山治安頗有怨言,要求副首相手處理,否則外資必會卻步,影響伊斯干達特區的發展。因此政府絕對不可掉以輕心,改善新山治安更是刻不容緩!幾天前,全國總警長慕沙也宣布將在經濟區內成立3個警區,以提升治安水平。有關計劃一旦落實,必得大量增加警力,增購更多配備,進而控制日益猖獗的犯罪活動,使新山能夠一新惡名昭彰的形象,更不希望它淪為牛仔城或上海灘!一直以來,新山人都希望政府采取有效行動,即刻改善治安情況,因為治安良好才能讓外國人放心到我國游玩或投資。近日來,新山商家叫苦連天,生意深受打擊,許多獅城客都盡量少來新山消費。獅城人對新山治安的負面報導特別敏感,新加坡電視與電台幾乎每天都在大事報導新山的大小犯罪問題,獅城人來到新山可說提心吊膽,擔心成為下一個目標。這是極為不幸的一件事,更嚴重打擊大馬旅游業。無可否認,新山發展迅速,新花園及住宅區不斷增加,新山警力工作量比其他地區多出幾倍,警方不足也是不爭的事實。但這並不意味警方辦事效率跟下降,畢竟人民百姓還是依賴警方保護他們的財產與安全。多年來,新山人民似乎看不到警方積極辦事的態度,或找出具體的應對策略來解決治安問題,就連被劫報案時也受滿肚子氣或苦等大半天,不見警官來處理。在一些警員眼中,被竊及被搶或許是司空見慣的事,不值得大驚小怪。然而對受害的本地民眾或新加坡人而言,那是抹不去的陰影,使他們永遠活在恐懼之中,片刻都忘不了受害的經過。前幾天,到新山彩虹花園小販中心用餐,幾位攤主不約而同要求我在國會提出新山的治安問題,攫奪案頻頻在他們的眼前發生。過去小販攤都經營至深夜,如今獅城客少了七成,本地顧客寧可待在家裡,也不外出以免被搶,這導致小販們提早在晚上10點多就收檔,生意已經大不如前!有幾位小販還說,即使公眾當場捉到攫匪,幾天後不但已被釋放,而且又在同樣的地點出現,這怎麼叫民眾安心呢?到底是現有的法律無法將匪徒繩之以法,還是警方等閑視之?我認為警方有必要認真看待每一宗投報案,讓民眾看到警方積極調查案件及破案的決心,否則當老百姓認為警方辦事不力、敷衍塞責,那就失去公信心和警隊的威嚴。眾所周知,全國總警長及刑事調查主任都是一心一意要“淨化”新山社會,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長久以來的治安不靖問題已經成了人們的心理負擔和壓力,增加警力及開闢新警區的建議並不新鮮,問題是有關計劃何時才能落實,不要“只聞樓梯聲,不見人下來”!

哎喲喲三美,漏漏漏!



“屋漏遍逢連夜雨”,好不容易“月漏論”風波才告一段落,政府建築物卻頻頻發生紕漏,加上多位部長通過媒體互相指責,令政府難堪。一個月前,布城移民廳嚴重漏水導致服務中斷,較後國會大廈也漏水、企業及合作社發展部禮堂天花板倒塌、最近新法庭中心水管爆裂,可愛的哎喲喲工程部長三美維魯,卻顯露他“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本色,指“世界上有什麼建築物沒有漏,只是媒體沒有報導”。言下之意,全世界的國會都會漏水,更甚的是,他竟然說這些工程都與他的部門無關,真令人感到意外。當國會漏水新聞見報時,三美大兄帶諷刺的口吻說︰“我要感謝國會議員,每天都在巡視國會,因為這樣他們才會知道國會出現漏水。”這句話明顯在批評國會議員好管閑事,不務正業!若國會漏水只是小事,那麼在三美心目中何謂大事?萬一國會殿堂不幸漏水而無法舉行會議以通過財政預算案,三美大兄的薪金誰來支付?根據政府的慣列與運作程序,任何關系到政府工程的計劃都交由工程部負責監督。因此,在所有政府工程合約裡,工程局總監或其代表是工地監督官,負責檢查承包商的工程進度。換言之,承包商須在每一次的工地會議向工程部代表匯報工程進展。由此可見,工程部長是不可以推卸責任的,更何況大馬內閣服膺“集體領導,集體負責”的理念與精神,身為內閣資深成員,三美怎能置身度外呢?我完全不能苟同三美怪罪媒體渲染的指責,媒體據實報導,何錯之有?倘若沒有發生漏水事件,媒體又怎麼能夠無中生有?所以三美大動肝火,實有失其部長身分,而且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舉動,更令其他內閣部長感到尷尬。近日來,工程紕漏層出不窮,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所有的建築物都是經過專業繪測師及工程師設計,然後交由承包商建造。在工程前,建築材料的選用極為關鍵,若政府工程負責缺乏經驗,肯定會中招或遇到貨不對辦的情況。在施工期間,工程咨詢顧問必須嚴格監督,以確保承包商依照設計及使用指定的材料。一些不負責任的承包商經常會偷工減料,或以“狸貓換太子”的方式,改用次等建材取代原定的優質建材。每當工程發生紕漏時,政府必須迅速找出問題的癥結,到底是哪一方的疏忽。若屋頂漏水是因為設計或結構出問題,工程顧問可以受到大馬工程師理事會援引法令對付;如果是承包商的過失,那麼政府必須當機立斷懲罰有關人士。過去發生工程紕漏時,承包商只是一聲道歉,或承諾維修損壞的部分及負擔維修費就當作交待,這樣根本無法達到殺雞敬猴之效。我認為政府必須勇于采取行動,對付犯錯的工程顧問或承包商,假如讓事情不了了之,那就等于姑息養奸,有關的問題可能還會重演,立下不良的示範。此外,政府必須檢討委任承包商的程序,不能夠再以關閉式的方法招標,應該提高遴選承包商的透明度,采用績效制,讓有經驗的承包商標得政府工程。身為一名專業工程師,我對現有工地督工的素質而感到擔憂,許多工地都委任一些毫無經驗,也沒有經過培訓的工程督工,來負責監督承包商,簡直濫竽充數,這也直接影響建築工程的品質。在澳洲,當地的政府通過正規的課程,訓練合格工地督工(trademen) 以確保工程不會出現紕漏。所以,我建議政府仿效該國,未雨綢繆,提升建築水平,別讓政府建築繼續出現紕漏!

他人得獎,我的心情

每年公共服務局(JPA)都會在5月份公布海外留學獎學金得獎者名單,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雖然獎學金數額逐年增加,由2000年的百餘份增至今年的1千800份,然而在大馬教育文憑(SPM)考試中獲得特優成績的學生也直線上升,今年就有4千311人考獲全科A,其中918人考獲全科A1大滿貫,僧多粥少,獎學金肯定供不應求!我不禁在想︰到底是80年代的中學畢業生智商不如現在的SPM考生,還是考試水平已下滑?考獲A1非常普遍,可說比比皆是!以今年的情況來說,平均每7位申請者當中,僅有1人慶幸上榜。所以一些得獎的學生家長好像“中彩票”的心情,開心不已。近幾年,馬華馬青非常努力推介JPA海外留學獎學金,每年到各地向數以萬計的學生提供升學及獎學金情報。從2000年至2007年間,估計2千位華裔特優生獲得JPA獎學金,若以每份平均50萬令吉來計算,華裔生總共獲得政府10億令吉獎學金,到海外頂尖大學深造,可說是空前的成就!記得在2000年,馬華領袖就逐步揭開JPA獎學金的神秘面紗,從完全不透明的遴選制度到去年JPA首度公開遴選評分標準,即學術成績佔65%,課外活動及家庭背景各佔10%,以及面試表現佔15%。今年在馬華建議下,學術分數提高至70%,而面試表現則下調至10%,調整評分比重,是為了不讓官員在面試環節裡故意刁難學生,導致他們的表現欠佳而被淘汰!一直以來,許多華裔生都擔心華文科未考獲A1會影響“得獎”機會,在2001年至2003年,自動得獎的學生都是考獲全科A1,後來在馬華部長力爭下,華文科不再是“殺手”,令人欣慰的是,今年超過三份之一的獎學金得主華文科都沒有考獲A1成績。看來這幾年的堅持和努力,並沒有白費,反而可以激勵華裔生報考華文,以確保華教萬古長青!這幾天,閱讀了幾篇學生及家長在報章上發表的文章及相關新聞報導,指今年遴選制度對雙親擔任公務員的優秀生較吃虧,還有些家長控訴一些人虛報家庭收入以騙取獎學金,我看了之後也感觸良多。我完全可以體會學生及家長們失落的心情,一些家長因孩子得不到獎學金而發泄心中的感受,也是正常的反應,但他們發表的內容,有些是以偏蓋全及未完全符合事實,因此有必要糾正,以免廣大群眾有任何的誤解。其實,今年JPA獎學金從1千500份增至1千800份,額外的300份是不分種族提供予家庭收入少過1千500令吉,成績至少10個A1以上的優秀生。這意味這項由馬華部長在內閣提出,獲得首相接納並列入2007年財政預算案的扶貧政策,並沒有剝奪其他中等家庭孩子獲得獎學金的機會。在許多人潛意識中,都以為商人比公務員更方便虛報家庭收入,其實政府已作好預防措施。這回JPA要求學生填寫家長收入,附上父母親身分證及所得稅檔案編號,並宣誓證明這些資料是正確的,以方便審核!幾天前,我也意外發現有一些上訴個案是考獲10A1以上,家庭收入少過1千500令吉,但沒有自動獲得獎學金。經調查後,才發現一些申請者不誠實,如父親在年初突然失業,母親擔任公務員卻沒在申請表格里注明,最終還是被當局發現而遭淘汰!此外,JPA在申請者出席面試時強制學生宣誓家庭收入,一旦虛報,獎學金將被收回,同時還援引相關法令對付。簡單地說︰要欺騙或虛報收入,談何容易!

馬新關係再見曙光?

首相阿都拉與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本月14及15日在浮羅交怡四季酒店會面,嘗試打破僵局及恢復對話,以一勞永逸解決數項懸而未決的問題。雖然此次會面不可能馬上解決全盤的問題,但顯然的,李顯龍這項“破冰之旅”是具有誠意,可協助改善雙邊關系。長久以來,馬新的外交關系起伏不定,時好時壞,對于水供合約、西馬人不準提前領取新國公積金、大馬鐵道公司在新國土地的發展權、開放馬領空予新國,以及出售海沙供新國填海的議題,雙造都出現嚴重分歧,如果要在一兩天內對所有議題達致共識,簡直是天方夜潭!4年前,為了建造大橋取代具有83年歷史的新柔長堤,鬧得沸沸揚揚,前首相敦馬哈迪卸任前不顧新加坡反對建造彎橋取代長堤,使兩國關系惡化。當阿都拉接任首相後,就采取較溫和的外交手法,表示珍惜兩國多年的情誼,較後毅然宣布不建彎橋,引起敦馬強烈不滿,就此出現敦馬與伯拉“不和”的傳聞。坦白說,無論敦馬喜歡與否,廣大人民還是樂見政府擱置興建彎橋的計劃,不必急于建造彎橋,民眾更希望兩國高層繼續談判,期待有朝一日建造馬新直橋。倘若彎橋已建峻,它必成世界8大奇觀之一,永遠標志馬新關系糟糕,連一座大橋的設計都無法達成共識,成了世世代代馬新人民的恥辱!最近,政府決定推出依斯干達發展區計劃,將柔南打造為多元化的國際大都會。處在一水之隔的新加坡,當然希望能夠參與或投資合適的發展項目,以分一杯羹!馬新首腦會面後,決定成立兩國部長級會議,負責協調及共同探討如何發展伊斯干達發展區,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兩國互惠互利,可說是雙贏的方案!更值得一提的是,兩國領袖經已同意讓獅城人用智慧卡來取代護照,自由進入伊斯干達發展區,這是柔佛與獅城人期待已久的佳音,更是馬新關系升華的重要里程碑。其實,在吸引外資方面,我們必須務實,不必舍近求遠,更要懂得“遠水救不了近火”的道理。新加坡政府能夠主動與中央及州政府攜手合作,對整個區域的經濟成長極為有利,未來柔新發展類似香港與深圳的密切關系,相輔相成!另一項極可能改善馬新關系的計劃,就是隆新子彈火車計劃。這項耗資80億令吉的計劃一旦落實,將縮短吉隆坡到新加坡的車程至90分鐘。然而,這項計劃到底對哪一方比較有利,它帶來的沖擊是值得有關當局深入探討的。假如子彈火車計劃不影響柔南發展,反而帶動馬新發展,那就可締造雙贏局面,使馬新關系跨前一大步!對我而言,子彈火車從隆市開往新山終站並不是大問題,只要新加坡將其地鐵服務從目前的兀蘭終站,越過長堤延伸至新山,無形中隆新一線通,馬新關系豈不是如膠似漆嗎?馬新民間都希望兩國保持良好關系,拋開歷史包袱繼續討論數項懸而未解的課題,大馬基于睦鄰精神更新水供合同,開放領空予新加坡,而新加坡則投桃報李讓大馬鐵道公司發展大片的土地,大大方方給西馬人提出公積金,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建造直橋取代長堤,體現馬新一家親。這一天會否到來,那就要看兩國領袖的政治智慧了!

修改法令標本兼治嗎?

1997年國家高等教育基金會(PTPTN)法令修正案剛獲得下議院三讀通過,此次修正案的重點在于加強催收貸款機制,對那些拒絕攤還貸款的大專畢業生,當局可以透過全國總警長及移民廳總監發出通令,阻止欠款者出境。這項禁止出國的條令引起朝野政黨議員議論紛紛。多位議員包括哥打峇魯國會議員再益認為,有關條令過于苛刻,即使商人拖欠銀行貸款逾億令吉都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拖欠數萬令吉的大專畢業生卻面對禁止出境的“制裁”,這的確有欠公平!乍聽之下,上述言論好像有點道理,但唯一不同點是商人向銀行舉債不還錢是屬于商業行為,債主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對付商人;而國家高等教育基金會則屬于公家機構,資金來自納稅人,借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增設預防性的條文,阻止欠款人出境是情有可原的!無可否認,這次修正法令的最大原因是要彌補原有法令之不足,以便有效地收回貸款,使國家高教基金會不會面對資金周轉不靈的現象,進而發放更多的貸款予大專生,以完成大專教育。過去10年來,該機構總共發放190億令吉的貸款予98萬名大專生,然而收回的貸款則是微不足道。一些貸款者失去蹤影,有者擺明賴賬,令管理層束手無策。另一種情況恰好相反,不曾借錢卻被追債:上個月杪,一位33歲青年投訴從未進過敦拉薩大學深造,卻收到高教基金會管理層發出的催收貸款函件,真是令人費解!在成立初期,當時的管理層欠缺完善的行政制度,導致貸款者資料錯誤百出,出現人為疏忽,使到一些借貸者至今都無法查詢貸款數目。另外,也有部分借貸者雖已簽署貸款合同,但直到畢業時都沒有收到發放的各學期貸款,這是現今管理層迫切需要處理的問題。當務之急,當局必須想盡辦法整理借貸的完整名單,方能追債。值得一提的是,當政府決定設立國家高教基金時,財政部在首幾年撥出50億令吉的援助基金予管理層,以協助大專生在國內深造。但近幾年政府卻停止提供援助基金會,反而指示管理層向公積金局借貸74億令吉。由于高教基金會依照政府的規定,只能征收3%的行政費,而且貸款攤還期長達20年之久,再加上必須付還利息予公積金局,所以基金會根本無法符合經濟效益,有效地運作。倘若基金會能夠在“舉債發貸”的情況下不虧反賺,那將是一個奇跡!我認為,政府在修正法令的同時,應該進一步研究如何讓該基金會繼續生存。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每年撥出援助基金或利用部分政府相關公司盈利來維持基金會的運作,而不是向公積金局舉債,否則基金會永遠面對資金周轉不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