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3, 2008

署名短訊與政治謠言




7月22日馬華區會黨選提名日那天,新山人張載發發出手機短訊為我的官職任期倒數90天,當時我一笑置之,把它當成無聊的政治笑話。
過後,我又接到一位馬華內閣部長來電告知,他也收到類似的短訊,我立即徵詢太太的意見,從法律的角度來剖析有關短訊內容是否構成譭謗。在她建議下,我於7月25日前往新山中央警局備案,以防萬一。
幾天後,一些有心人故意向報社暴料,使我無端端被擺上台。離譜的是,向來穩重負責的《新海峽時報》,竟然在未查明真相或刻意隱瞞事實的情況下,將性愛光碟與這則短訊串連起來成為頭條新聞,我閱讀了後氣憤不已,感歎現今新聞自由已被濫用,連是非黑白都沒有辦法辨認,真叫人深感遺憾!
在召開記者會時,我毫不客氣地痛斥《新海峽時報》的做法是缺乏新聞專業精神,說穿了是為了達到刺激報份銷量的目的而已!我始終堅信,尊重媒體自由絕對不包括詆毀他人及散播謠言的權利,報章更不能淪為“政棍”,要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持平而論,張載發確實在短訊裡只提及我“會像蔡醫生一樣在今年10月20日辭去所有職位”,絲毫沒有提及任何性愛關係,但一句“像蔡醫生那樣”辭職的字眼,留下讓有心人可以任意發揮想像的空間,包括聯想到蔡醫生的“性愛光碟”。
一位西報記者在記者會上聲稱,一名頗有名氣的政治人物透露,他也聽說在某地流傳所謂的性愛光碟,我聽了啼笑皆非,更加嚴厲譴責那些捏造故事的人。我不禁在想:為何這名曾擔任政府高職的政治人物也人云亦云?為示清白,我馬上挑戰有關人士出示證據,否則我會起訴有關人士造謠,要求名譽損失。幸好,當天夜報刊登張載發澄清完全沒有提及性愛光碟,那只是《新海峽時報》的推敲和想像,與他無關!
追溯與張氏的恩怨,始於2002年10月底:在馬華公共投訴及服務局主任張天賜委託下,我協助一對南京夫婦,為其女兒追討一筆交付給張載發的10萬令吉,這筆錢是讓女兒在瑪拉學院深造的學費,但瑪拉當局根本沒有收到有關款項。於是我在警官協助下,帶領這對異國夫婦與女兒團聚,同時召開記者會揭發張氏行徑,又通過內政部副部長曹智雄向移民廳求情,為3人爭取幾天的合法逗留權,以讓他們向張載發追討欠款。
遺憾的是,《新海峽時報》只提及中國女學生,故意製造一個“女主角”,給予讀者錯覺,這是相當卑鄙的新聞處理手段。何況新聞見報前一天,該報記者有機會從我辦事處取得背景資料,換言之,記者對2002年發生的事件有所瞭解,卻不知何故只選擇性的報導部分情節,真是令人質疑該報動機。



過去6年裡,因為介入上述事件,張載發三番幾次向警方舉報我和張天賜,連那位協助中國學生的警官也被他投訴,惹了不少麻煩。張載發在這黨選非常時期突然發難,動機耐人尋味,收信人幾乎是馬華中央領袖及各級議員,我相信那是一項不尋常的政治舉動。若說與黨選無關,你會相信嗎?



若讓一人傳虛,久而久之,萬人傳實,虛構故事也會被人當成事實,因此我選擇報警,採取主動,以高姿態通過各類傳媒反擊造謠者,更準備以法律訴訟來回敬不法之徒,畢竟真金不怕洪爐火,現今政壇出現太多無厘頭的事故,真假難分,民眾看了眼花繚亂,但願讀者能兼聽則明,以智慧判斷事情的真偽,被冤枉者不該再沉默,別讓造謠者得逞!”星洲日報/心馳魏闕.魏家祥.03/08/2008


2 comments:

陈志昊 said...

我相信您不是那种人,
我以实际的行动,以党的一票投给您,证明您的实力、势力以及努力!

christine said...

清者自清.但千万别相信谣言会止于智者.这社会已经没几个智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