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6, 2008

去種族化看教育

董總總務高銘良在一項研討會上回答觀眾提問時,發表“華小校長可以由懂得中華文化及擁有華文資格的馬來人擔任”的言論,立即引起不同的回響。一些華教人士非議其言論,甚至還有華小董事建議將他開除,以達殺一儆百之效。

一些華教界人士打捍衛民族教育事業的旗號,聲言絕不允許馬來人擔任華小校長。言下之意,允許馬 來人在華小擔任校長等同于讓華小變質,一些人士還振振有詞說即使擁有華文資格及懂得中華文化的馬來人,也不會了解華小的辦學理念,這種言論在某個程度上擺 脫不了“濃厚的沙文主義”色彩,論述是否欠缺理性,廣大的華裔同胞應該捫心自問,相信內心的答案已呼之欲出!

另一廂教專總秘書駱燕萍也不約而同提出國小正副校長也應由非馬來人擔任,以證明國小是促進各族團結的教育機構。當高駱兩人分別發表偉論後,我一直被傳媒追問對有關言論的看法,看來華小國小校長的委任已經成了坊間談論的熱門課題,傳媒更想知道教育部對此事的立場。

處在一個強調言論自由的社會里,我當然尊重高銘良及駱燕萍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是在一個多元種族宗教及文化的社會里,每個人都應該冷靜思考問題,同時,必須“去政治化”來處理教育課題,絕不能以“有色”的眼光來看待學校高職的委任。

持平而論,無論是華小或是國小,遴選校長的基本考量是人選的教育背景及學術資格,絕對不能以膚色作為考量。對華小而言,由于教學媒介語是華文,高職人選必須懂得中文及擁有學術資格,同時也必須了解中華文化,惟不應該闡明該人選的種族及宗教背景。

在這主張淡化種族主義的年代,種族歧視是違反民主民權及民意的,所以我們必須跳出舊有的思想框框,多一分理智來判斷大是大非,原則與立場必須持之以恆,不能因人因時或因地而異,這才是明智之舉!

如果一位馬來同胞,自小接受華小教育,到了國中又報考華文,並考取優等以上的成績,後來又申請 進入師訓成為合格華文老師,也因長期接受中華文化的燻陶,那位精通華文及掌握中華文化的巫裔華文老師,選擇在華小執教了若干年後,難道就憑他是非華人而否 決他擔任華小校長的基本權利嗎?

若在同一時間內這位熱愛華教的巫裔華文老師與另一位只懂得用華語溝通的華裔老師爭奪華小校長空缺,我們務必拋開種族偏見,選賢與能,遴選華小校長與種族情意結扯不上任何關系,循績效擢升適當人選,絲毫沒有本身種族優先的觀念,這才是人民所要看到的局面。

這些年來,華教人士往往會很自豪地強調華小成功吸引逾7萬非華裔報名就讀,證明華小的辦學方針受到肯定,我們也對華小非華裔學生人數逐年上升感到萬分鼓舞。倘若華社部分人士還以民粹為由,抗拒符合條件及華校出身的非華裔擔任華小高職,那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星洲日報/心馳魏闕.魏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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